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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管改革

金融監管改革

金融改革的時候

本周是Gramm-Leach-Bliley法案通過10週年(1999年11月12日通過)。通過有效廢除1933年大蕭條時期的格拉斯 - 斯蒂格爾法案,這種金融,“改革”行為有助於播下近期金融危機的種子。格拉斯 - 斯蒂格爾法案將這兩項活動結合起來,將貸款和投資分開了幾十年。同一家金融機構導致濫用權力,威脅到金融體系的穩定,並使大蕭條惡化。

10年前本週通過的金融,“改革”法案允許商業銀行,投資銀行和保險公司之間的合併,模糊了業務線和監管監督之間的區別。這種轉變的意外結果是抵押貸款發放量激增,投資銀行使用大量槓桿,最終威脅到金融體系的穩定性。

擬議的改革

隨著華盛頓金融業的徹底改革,投資者應該關注什麼?上週,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開始討論主要提案。未來幾個月要討論的重大問題包括:

太過於失敗的機構

一項提案將為具有系統重要性並使其受到特殊監管的金融機構設立一個名稱。該立法的結果可能會產生市場影響。乍一看,這種指定會給機構帶來競爭優勢,因為它具有相當於政府資助企業的地位和隱含的政府擔保。這種一級機構以低廉的方式獲得資本的競爭優勢可能導致該行業在少數具有系統重要性的機構之間進行整合,而不是為金融體繫帶來更少個人風險的大量競爭者,這將與其意圖相悖。立法。然而,以更高的資本要求,為救助基金預先籌資的貢獻以及分手威脅等形式增加這些公司的成本可能會產生負面影響。上週,英國監管機構迫使蘇格蘭皇家銀行出售部分業務線,以減少該機構的規模,股票反應在幾天內下跌超過10%。顯然,如何處理這個問題對金融服務業來說非常重要。這是最有爭議的問題,不太可能在年底之前得到解決,導致該行業的不確定性揮之不去。

消費者金融保護局

奧巴馬政府提議建立一個旨在保護消費者購買金融產品的新機構。重點已經從規範可銷售產品的類型(這將消除複雜的金融產品並確保僅銷售普通香草產品)轉變為確保披露適用於更複雜的產品。該機構可以規範哪些產品銷售,如何銷售
它們是市場化的,甚至可能它們的定價方式對金融業的規模和盈利能力至關重要。如果減少貸款人違約或訴訟風險的風險,這對該行業可能是積極的,但如果因為產品成為商品而迫使整合,則會帶來挑戰。

消費者貸款規則

上週三,眾議院大幅度通過了一項法案,以提高開始日期以限制銀行,增加現有信用卡餘額。一旦法案通過,金融部門就會減少幾個百分點。會有所增加
審查從信用卡到學生貸款的許多貸款項目。

信用違約掉期

目前,許多衍生品協議是所謂的場外交易市場上的私人一對一合約。這些不透明的交易不在公眾或監管機構的視野範圍內,並取決於各方仍有償付能力。如果一方破產,可能需要另一方破產。數量,規模和反對方缺乏透明度在金融危機中證明是災難性的。在美國國際集團的救助計劃中,數百億美元用於解決這些合同以避免多米諾骨牌效應。改革建議要求許多衍生品在公共交易所進行交易,提供市場數量和規模的透明度,並為每一方提供一個交換,其信譽將得到整個行業的支持。強迫這些合約在交易所交易可能會限制它們對金融系統構成的風險。

合併銀行監管機構

目前,有四個主要的銀行監管機構:貨幣控制人辦公室(OCC),美聯儲(Fed),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和儲蓄監管辦公室(OTS)。我們認為OCC和OTS最有可能合併為新的國家銀行監管機構(NBS),但也可能採取更激進的整合措施。參議員克里斯托弗多德最近提出將所有這四項與美聯儲和FDIC聯合起來
他們的監管職能。此外,還提議合併其他涉及金融市場監管的機構,包括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此外,非聯邦監管的金融機構(如AIG和Countrywide)是金融危機的主要貢獻者。將這些金融機構置於聯邦監管保護傘的監督之下可能是整合的一部分。

系統性風險監管機構

金融業監管機構拼湊的差距導致了導致金融危機的一系列失敗。奧巴馬政府提出的授權美聯儲監督整體金融體系風險的建議似乎正在失去對建立金融服務監督委員會以提出預防系統性風險建議的看法。這很可能以某種形式傳遞。

其他措施包括要求對沖基金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註冊,重組房利美和房地美,以及增加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信用評級機構的監管,甚至考慮改變其商業模式。

金融部門謹慎

由於很難量化風險並了解未來的盈利能力,因此未決立法和監管變化結果的不確定性限制了我們對該行業的熱情。這些風險可能會影響該行業的表現。該
金融板塊在熊市期間引領市場下行,並在2009年3月低點以來的反彈上行。然而,即使經濟持續走強和信貸市場改善,金融股也是第四季度標準普爾500指數中表現最差的板塊。
標準普爾500指數是無管理指數,不能直接投資。過往表現並不能保證未來的結果。

改革帶來的長期威脅

除了金融部門的表現之外,市場和經濟可能會有更深遠的影響。金融業和機構已經發生了許多變化,例如投資銀行轉向美聯儲管轄的商業銀行,大大降低了槓桿率,並改進了登陸做法。上述額外的改革措施有可能限制未來的金融危機;然而,正如Gramm-Leach-Bliley法案所做的那樣,它們在長期內也構成了意想不到的負面後果的威脅。

幾個潛在的後果包括:

  1. 被指定為一級的機構由於其隱含的政府支持而可能更便宜地獲得資金。這可能導致行業整合,將行業集中在更少,更大,更系統重要的機構而不是更大的機構手中
    可能對金融系統構成風險的小型機構數量。如果發生這種情況,將違反法律的假設意圖。
  2. 剝奪美聯儲的監管職能可能會限製做出明智和有效的貨幣政策決策所需的信息。
  3. 消費者金融保護局可能會將金融產品和定價政治化,以促進社會結果。即使沒有一個致力於消費者的機構,華盛頓推動房屋所有權的願望也是次級抵押貸款熱潮的一個促成因素。
    隨後的蕭條
  4. 這些改革未能建立應對金融危機的全球金融框架。在不久的將來,幾乎沒有希望進行廣泛的改革。歐洲仍然存在分歧,每個國家都在管理自己的金融業。如果沒有G20全球框架來監督全球金融業,那麼監管監管的錯綜複雜仍將存在漏洞的可能性以及機構尋求最輕規則的司法管轄區的能力。在2010年11月的中期選舉之前,在明年通過一些改革會有一些壓力。這些改革可能對市場產生短期和長期影響。我們將繼續回應立法和監管改革如何演變並影響未來幾個月和2010年的投資決策。

本週的嘉年華會:

  • 最佳的金錢和個人理財#8 @ LenPenzo.com。
  • 個人理財嘉年華#229:糖果版@美分生活。
  • 最佳金錢狂歡節#23 @ Provident Planning。
  • 金錢故事狂歡節@Christian Personal Finance。
  • 金錢黑客嘉年華#89 - 我最喜歡的咖啡版@ The Financial Blogger。
  • 本週財務規劃和個人投資文章@熟練投資者。

重要披露

  • 本報告由LPL Financial的CFA首席市場策略師Jeffrey Kleintop編寫。 本材料中提出的意見僅供一般參考,並非旨在為任何個人提供具體建議或建議。要確定哪些投資可能適合您,請在投資前諮詢您的財務顧問。所有性能參考都是歷史性的,不能保證未來的結果。所有指數都是不受管理的,不能直接投資。
  • 投資國際和新興市場可能會帶來額外風險,如貨幣波動和政治不穩定。投資小盤股包括特定風險,如波動性更大,流動性可能更低。
  • 股票投資涉及風險,包括本金損失過往表現並非未來結果的保證。
  • 小型股可能比較成熟的公司證券承受更高的風險。小盤股市場的非流動性可能會對這些投資的價值產生不利影響。
  • 如果在到期前出售債券,則受到市場和利率風險的影響。債券價值將隨著利率的上升而下降,並受價格的可用性和變化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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