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

信託的目的是什麼?

信託的目的是什麼?

這是JoeTaxpayer關於遺產規劃的兩部分系列的第二部分。請務必查看第一篇文章什麼是遺產規劃。

早些時候,我們談到了指定的受益人。值得注意的是,使用指定受益人的賬戶可以避免遺囑認證,也不需要公開披露。這引導我們進入下一個主題,信任。信託也不是遺囑認證過程的一部分,但有不同類型的信託各有其自身的額外利益。

特殊需求信託(也稱為補充需求信託)

這種信託允許您為有殘疾的受益人留出資產,否則如果他們繼承這些資金就會被取消獲得政府援助的資格。在您還活著的時候,必須將信任作為一項不可撤銷的信託。

揮霍信任類似於特殊需要,除非它可以是可撤銷的或不可撤銷的。其主要目的是保護受益人免受他們魯莽的開支。您可以與律師一起設置,以指定允許的確切提款,百分比,固定金額或兩者的某種組合。您可以進一步指定允許額外提款的情況(如果有)。我建議謹慎使用超出分配金額的任何規則。如果條件違反公共利益,受益人可以要求破壞信託。你想保護你的繼承人,而不是從墳墓中統治他們的生命。

遺產稅減免增加

不久前,遺產稅免稅額為1,000,000美元。今年已經增加到3,500,000美元,眾議院在過去一周投票決定保留現行的房地產稅法。由於這些數字需要投票,並且在任何一年可能會恢復到低至100萬美元,我寧願繼續基於100萬美元的討論。你是否真的希望依靠立法者的善意在你即將結束生命並且可能無法進行任何最後一刻的計劃時不改變規則?一百萬美元曾經意味著你很富有,為生活著想。現在它可能反映出一種不錯的中產階級生活方式,包括房屋和保險收益,作為配偶一方或雙方的一部分。考慮一個200萬美元的房產。如果沒有任何計劃,當您通過時,您的配偶將繼承無限制的金額而無需繳稅。然而,當她轉嫁時,價值200萬美元的遺產稅將超過100萬美元的55%。給稅務員550,000美元。

是時候介紹一個Bypass Trust了。

這是一種保留第一次豁免的方式,同時仍然為倖存的配偶在其一生中提供收入。信任的機制很簡單。設立信託是為了在第一個配偶通過後獲得豁免金額。 (注意 - 實際上可以寫信託來指定在通過時生效的免稅金額的收據。否則,每年會有一位律師進行年度訪問,這可能會變得昂貴。)然後,這種信任為倖存的配偶提供每年有權提取5%或5,000美元,以較高者為準。在醫療費用等特定情況下允許增加金額,但退出權不是無限制的。當倖存的配偶通過時,信託可以全額支付給下一個受益人,無論賬戶內的增長如何,都不需要繳納稅款。當信託首次收到資產時,沒有基礎上升,因此建立了成本基礎,並且可以在出售資產時獲得資本收益。最終,與此流程有助於避免的潛在遺產稅相比,創建這些信託的成本無關緊要。

不可撤銷的人壽保險信託基金

最後一種信任(是的,還有更多)我將討論的是ILIT,一個不可撤銷的人壽保險信託基金。那裡有一種誤解,認為人壽保險的收益不徵稅。由於配偶可以從死者遺產中繼承無限量,這在許多情況下可能都是如此,但並非全部。如果一對夫婦同時通過,他們的繼承人會發現保險單的收益是他們財產的一部分。或者,即使他們在不同時間通過,這兩項政策的收益也是第二配偶財產的一部分。鑑於保險費用如此便宜,這不是一個不尋常的事件。輸入ILIT。 ILIT不是直接擁有您的保險單,而是為每個配偶的保險而設立。它,而不是你,是政策的所有者,因此,當你通過時,它不屬於你的財產。建立ILIT的典型方式與旁路信託類似,首先為倖存的配偶提供,然後在通過時為下一個受益人提供。

禮品稅除外

這是一個添加一些年度禮品排除討論的好地方。如果您處於可以在您還活著的時候放棄資產的情況下,請記住,目前的排除是每位收件人每年13,000美元。這可能看起來很小,但是一旦你計算了潛在的接受者並包括你和你配偶的捐贈,它就會迅速增加。兩個孩子,他們的配偶和四個孫子孫女共計八個收件人,或者每年可以贈送208,000美元。如果這些孫子孫女都在大學,我們歡迎您支付任何金額的學費,不需要納稅。與我提出的任何數字一樣,這個數字可能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發生變化。 2008年為12,000美元,2009年和2010年均為13,000美元。

在我結束討論之前,我想談談使用人壽保險作為房地產規劃的一部分。在許多情況下,保險單可以為其他非流動性的房地產情況提供所需的現金。在他們的房子得到支付並且包含他們的大部分資產的生命結束時,發現它並不罕見。艱難地將兩百萬美元的房屋和幾十萬美元的現金和股票分給兩個或更多的受益者。當一個企業離開一個孩子,但仍然想要公平對待他人時,可能會發生同樣的不可分割問題。在這兩種情況下,精心策劃的保險單可以幫助避免強制出售房屋或企業。

請記住,隨著時間的推移,數字會隨著您自己的情況而變化。本文試圖揭示遺產規劃的一些細節,這些細節可以幫助您更好地保護您的資產,並且在您的一生中努力工作。如果您決定繼續實施信託,請尋求知識淵博的信託律師的建議。這不是帶給全科醫生的人的事情;它跟上這個領域的最新法律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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